目录
目录X

网店办照终落实

    下月起,备受关注的“网店办照”问题将正式明确。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,《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,工商部门将以B2B、B2C形式的网站经营者为重点监管对象,而对C2C形式的一般销售者,目前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。

  去年8月,北京实施“网络店铺需要办理经营执照”的规定,不少C2C网商因“申请手续”复杂一直持观望态度。但近半年以来,北京方面并无具体的强制行动。北京市工商局方面曾表示,今年将B2B交易平台中的网店、专业门户网站和综合门户网站中的经营主体信息纳入监控系统,并没有提到C2C商户。但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,此前的规定并无改变。

   《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》是全国第一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,这部法规明确了“电子商务”的定义:“是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等的经营活动。”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照。

  这一即将出台的新规定就意味着,上海不会参照之前北京曾提出的“网络店铺需要办理经营执照”的规定,沪上在网上开店的个人卖家们将不需要担心是否会因“无照”而被处罚。

【打印正文】 发布时间:2009-04-10 16:35:16 浏览次数: 作者:佚名 来源:转载
×

用户登录